今年1月1日起,贵州省正式施行《野生动物保护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这一条例明确规定每年3月最后一周为"贵州省爱鸟周",10月为"贵州省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"。
《条例》通过设立固定宣传周期的方式,鼓励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。这些活动将深入校园、社区、乡村和企业,采用线上线下的结合方式,系统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,进一步提升公众的保护意识。
为推动全民参与,《条例》还特别倡导将野生动物保护内容融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。这一举措旨在引导群众自觉规范自身行为,形成"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"的基层保护机制,让广大群众从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,共同筑牢生态保护的第一道防线。
